10月19日,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立法意见建议,科学论证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朝康出席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州人民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立法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各民族“三交”工作及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紧扣工作实际、职能职责和实践需求,围绕制度供给、实施衔接、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应把立法论证与贯彻实施、政策配套、机制协同贯通起来,对已有明确制度依据的事项,重点评估执行效果和落地堵点。对实践提出新需求的事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区别不同情形,依法采取贯彻实施、完善配套政策、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适时启动相关法规工作等方式回应,确保于法有据、务实管用。
熊朝康强调,要把好方向关,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握立法方向,防止重复交叉和“为立法而立法”。要把好问题关,分清政策执行、机制衔接、制度空白,靶向施策,不简单照搬、不凡事立法。要把好落地关,树牢“可执行、真管用”标准,抓好普法宣传、政策清理配套和执法监督,推动上位法、省条例在文山落细落实。要把好实效关,把“三交”工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沿边开放、文旅融合、基层治理、公共服务提升,以法治稳预期、聚共识、优治理,促进各族群众交往更深、交流更广、交融更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