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龚莉          来源:文山新闻网     时间:2022/12/12 9:20:20     点击数: 99638          

12月9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州新闻发布厅举行。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扬对《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对宣传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就媒体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具有立法权的州(市)推进文明行为立法,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城市创建和文明乡风建设工作,大力实施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七城创建”战役。随着全州城市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并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定,以进一步推动我州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将文明理念借助法治力量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用法治保障和引领文明创建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文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共5章33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保障机制、职能职责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第二章“倡导、鼓励与禁止”,主要对倡导公民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鼓励公民实施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第三章“保障与监督”,主要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投诉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等两类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对《条例》施行时间作了规定。

为贯彻实施好《条例》,我州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一是大力推进普法宣传。迅速扩大媒体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多条渠道,正面宣扬文明事迹,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送法上门活动,努力做到使《条例》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运用《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文明委的统一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大力发动基层积极参与,不断强化人大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中国网驻文记者站、云南日报社文山分社、云南法制报驻文记者站、文山日报、文山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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