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残疾人、老年人共享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如何有效治理盲道“断头”;如何更好支持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如何对药品说明书进行“适老”改造……一件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都可以在这部法律中找到解决的答案。
9月1日起,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正式施行。
为了更好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体采访”,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周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对这部法律进行全面解读。
△图为集体采访现场。徐航 摄
弥合“数字鸿沟”,便捷残疾人、老年人上网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普通人可能是很大的优势,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是对于残疾人和老年人却会带来很大影响。”
“老年人到公共服务场所,比如到银行或者到一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些业务,如果没有人工引导和解释,自己在自动服务机上操作是相当困难的。”
石宏说,“数字鸿沟”和“服务赤字”这些障碍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残疾人和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生活品质、生活质量,亟须通过立法方式予以解决。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进一步促进包括‘信息无障碍建设’在内的多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据邵道新介绍,工信部将按照法律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迈进。
一是深化软件服务功能升级。聚焦新法列明的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等七大领域,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应用无障碍覆盖的范围。对一些冷门的、小众的,但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专用的、爱用的软件应用,指导相关企业尽快优化升级相关功能,更好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二是优化智能硬件产品供给。指导支持企业立足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辅助和健康管理需求,研发“被动式、集成化”的健康管理类、智能看护类等智能产品,提升产品的无感化和智能化,更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对智能硬件产品的需求。
三是强化基础电信服务保障。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提升语音、大字信息服务质量,保留线下营业厅等服务渠道,提升现场咨询引导、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等无障碍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信营业厅场地优势,探索建立一批线下的体验专区,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现场感受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邵道新说,下一步,工信部将深入一线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摸清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生活背景残疾人和老年人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造升级措施,进一步降低残疾人、老年人便捷上网的门槛,实现数字普惠共享。
盲道“断头”等“重建设、轻维护”
现象将有效治理
“盲道上的竖条代表可以放心直行;凸起的圆点表示要注意有障碍物或者要转弯。如果感觉不出来,你就蹲下来摸一摸盲道上的凸起……”对于盲人群体来说,盲道就是他们“静态的眼睛”。
“大家在马路上看到很多盲道或者建设不连贯,成了‘断头路’,或者被共享单车、轿车占用。本来盲道的目的是让盲人出行更方便、更安全,但如果成了‘断头路’,或被占用,盲人非但享受不到安全,反而会成为安全隐患。”石宏说。
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石宏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如果违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动破解加装电梯难题,
方便困难群体出行
“现在很多老年人住在高楼里面,或者有些残疾人住在高楼里面,没有电梯的话连家门都出不了,寸步难行,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石宏指出,在广大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呼声极高。
实际上,电梯的缺失,不仅严重影响“悬空老人”、残疾人的衣食住行,还将他们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阻隔。刘李峰指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确实对于解决困难群体上下楼梯难、“悬空老人”问题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
然而,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加装电梯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容易遇到诸多阻力。刘李峰指出,一方面,高低楼层的居民利益难以平衡,非常难形成共识;另一方面,资金筹措是一大难题。以一个六层的楼栋加装一部电梯为例,从土建施工到电梯物品购置,花费在50—60万元之间,加上后续的运营维护,对住户的负担较重。此外,施工安全问题,建筑结构的空间、环境问题等,也需综合考量。
这些问题,急需上位法的提纲挈领。据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对解决这个问题作出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以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
“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上述法条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定下了基调。刘李峰指出,这些规定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工作创造了好的条件。“原来的住宅项目规范要求7层以上住宅加电梯,7层以下的可以根据情况不强制要求。现在我们要把这个规范作调整,2层以上的根据情况就可以加。”
“适老”改造不是小事,
鼓励提供无障碍药品说明书
老年人看不清药品说明书怎么办?
石宏介绍说,对这个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立法中有一个变化过程——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曾经规定,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大字、盲文等无障碍版本和标签说明书。
但是在第三次审议过程当中,不少委员提出来,对药品生产经营者,仅仅鼓励他们提供这些无障碍格式的版本和说明书还不够,因为药品说明书的字体如果太小,看不见或者阅读不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误读了,可能会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甚至普通人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重大的问题。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委员提出来,对于药品和其他商品的要求应当有所区别。”石宏说,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通过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那么,如何理解法律规定的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呢?石宏举例称,比如药品说明书,原则上讲纸质的要有大字版,让大家看得清楚、看得见。有时候药品说明书比较长,用纸质大字版可能就厚厚的一本书了。如果全文纸质大字版确实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可以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就是用扫描的方式,一扫描电子的大字版就出来了,这样就最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阅读药品说明书不便、字体太小的问题。
除食品药品之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对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出鼓励性的要求,鼓励他们提供类似的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至于“其他商品”的范围,石宏表示,除了药品之外的商品都在这个范围,比如和残疾人、老年人生活相关的食品、保健品等。
对于国家将如何鼓励企业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五章是“保障措施”,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视角,为鼓励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无障碍版本作出规定。比如,一是国家要建立健全有关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国家无障碍设计、产品的认证、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三是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当中的应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运用和推广。
“说明书的问题看似一个小问题,但实际上涉及每个人,也跟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是密切相关的。”石宏说,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了,抓紧开展药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修改完善工作,这个管理规范修改完善的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