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情况谁说了算?文山州人大出台代表履职报告办法

作者:吴应菊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4/11/1 10:45:08     点击数: 6762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于近日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开始,所有文山州级人大代表在五年任期内都将向原选举单位至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文山州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由州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具体实施。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办法明确指出,从文山州人大换届的第二年起,由各县(市)每年安排部分州人大代表在县(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采取口头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报告履职情况,主要报告履行代表义务情况、在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情况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情况,以及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措施。县(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对代表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反馈代表。

  办法还明确了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不列入履职报告计划,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后再行列入,以及代表履职情况及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履职评价和换届时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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