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献血工作需求,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促进健康文山建设。文山州人大常委会正在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条例》于2012年6月18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2年,也是云南省首个颁布实施的地州级条例。《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全州无偿献血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管理的新阶段,无偿献血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献血者从高校学生到机关干部、从部队官兵到企事业员工、从城乡居民到农村百姓等参与面不断扩大,采供血量逐年递增,及时有效满足了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2012年6月至今,全州无偿献血累计达38.09万人次,采血量达135吨,目前,采供血量全省第三,2023年千人口献血率达13.73‰,居全省第二,文山州连续四届8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和就医数量逐年增加,临床用血需求也随之增加。加之突发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应急事件时有发生,血液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无偿献血工作,保障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决定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进行修订。
为此,今年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多地考察学习,了解无偿献血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医疗卫生专家、法律专家、社会工作者、献血者代表等,就修订草案进行深入讨论。组织工作小组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不同群体对献血工作的需求和建议,了解公众对献血条例修订的看法和期望。通过文山人大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文山州融媒体中心的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建议。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收集整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计划增加激励和优待方面的规定。例如:对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或休假;获州级以上表彰或表扬的献血者,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内给予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景区、公园。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献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学,优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内容都纳入修订范畴,确保修订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文山州中心血站站长谢进荣说,此次修订建议将中心血站多年以来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立法加以固化,把建立全州互联互通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和费用核销管理流程,献血者信息保护和血液安全监测等纳入修订。保证采血、供血和用血均实现全程跟踪监测、方便快捷。
目前,献血条例修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献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地方立法或行政规定(规章)的形式,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献血工作中的职责,从制度层面建立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发挥立法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无偿献血行为,确保献血过程安全、有序、高效,为医疗临床用血提供可靠保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