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3月31日至4月6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了为期7天的个人自学。4月7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与研讨。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的部分内容。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部分处级干部围绕主题进行研讨发言,分享学习心得,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领会精髓要义。深入研读《习近平关于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把握理论、历史和实践逻辑,深刻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内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联系实际学,主动对标对表。将自身、职责与工作融入学习过程,对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通过自检自查,找准问题与差距,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明确方向,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筑牢思想政治基础。要融会贯通学,做到学用相长。结合历次学习教育成果,将本次学习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紧密结合。丰富学习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学习活力。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学在前、严在前、做在前,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增强机关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通过自我主动查、领导带头查、对照案例反思查,聚焦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作风建设的警醒,强化自我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回归本真,助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要严格自律学,杜绝消极应付。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生活的关系,严格遵守纪律,以严谨务实的作风投入学习。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州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更好服务全州中心大局的实际成效,转化为落实常委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有效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山实践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