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
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1月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作者:财经委 预算工委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3/1/9 19:41:37     点击数: 94696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文山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会前,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州财政局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修改完善。会议期间,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受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和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克服困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州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产业发展、“三保”等支出和重点领域投入得到有力保障,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管控,统筹推进零基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组织开展了财经秩序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也要看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短缺,政府偿债进入高峰期;基层财政困难持续加大,“三保”保障难度大;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对此,应认真研究解决。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符合我州实际,总体可行。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要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和“3815”奋斗目标,持续不断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抓实重点产业税收提升、骨干税源企业培育、园区产业发展提质,促进财源结构不断优化,提升产业税收贡献,培育壮大梯度财源,切实增强内生动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夯实税源发展基础,发挥项目支撑作用,拉动有效投资,形成新的财力增长点。落实好各项惠企稳企政策,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营造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大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要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破除基数、精打细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花在紧要处;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凡属于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一律清理退出,需要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设立;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硬化预算约束力,严禁超预算、无预算的支出和政府采购,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预算支出绩效

要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实现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全覆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办事,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尽可能把财政资金用于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加强预算绩效审计,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效能。积极配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等改革,更好服务和保障人大监督。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方案,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能覆盖本息,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扎实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优先支持前期准备充分、立项审批手续齐全、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部署要求,健全债务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完善债务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隐性债务化解情况。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保障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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