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韦和发
各位领导:
按照这次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我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省委“3815”战略在文山人大落地,人大究竟干什么、为谁干、怎么干等问题作了粗浅的思考,下面我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3815战略在人大落实落地”为题,谈几点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人大代表选举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实践中,超过99%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享有民主选举权利。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实行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保证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代表选举的普遍参与和代表构成的广泛性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我国的民主选举制度中,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同时要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从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职行权,再到人民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我国选举制度全流程、全方位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原则和要求。
二、立法、监督项目的确定体现人民意志。在确定立法项目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计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坚持广泛听取党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各领域意见建议,从立项这一工作源头上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保证立法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立法计划、规划外,各级人大常委会还会根据人民群众新期待及时增加新的立法项目。在确定监督项目方面,一条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领域确定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
三、立法、监督工作中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过程。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法律案的意见建议。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其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不断完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工作机制,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一经公布便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回应,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例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引入“外脑”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等。
四、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在党的领导下,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比如,围绕人民群众对文明生活的迫切需求,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这些工作落实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