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6月29日,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厅级干部杨廷友主持。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会议精神;通报了2019年立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提出立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针对立法协调小组下步工作,李洁要求:一是要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云南、文山落实落地,加快建设具有云南、文山特色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健全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研究和制定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文山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完善配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民法典》《自治条例》《三七发展条例》。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助推我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注重立法质量,加快建设具有文山特色的法规体系。认真探索建立立法项目立项工作机制,本着有效管用、切合实际、慎立多修、立改废释的原则,建立项目立项工作机制,确保立法项目既具有文山特色,又能顺利上报立项。要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报备率和及时率,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