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山州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指标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赵小平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16/1/6 14:57:40     点击数: 185660          

 州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   赵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20151227日,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州人大常委会陈明山副主任组织召开了会议,依法对州人民政府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州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在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财政预算过程中,面对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州、县(市)财政税收的实际,需对全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一是调整增加州本级、西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00万元,其中:州本级由54600万元调整为70100万元,增加15500万元;西畴县由15600万元调整为16100万元,增加500万元。二是调整减少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富宁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00万元,其中:麻栗坡县由33900万元调整为27900万元,减少6000万元;马关县由5350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减少3500万元;丘北县由42500万元调整为40000万元,减少2500万元;富宁县由42000万元调整为38000万元,减少4000万元。

州人大常委会财工委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切合文山实际和当前的经济形势,并就指标调整的原因和额度作了具体说明,调整方案是可行的。财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的议案》

    为圆满完成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州人民政府要在合理调整各县(市)之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合理控制和调整税收结构,要相应调整支出结构,不得因调整收入目标出现赤字,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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