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李云龙为组长、一级巡视员侯强,常委会委员5名、州人大代表8名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13日至22日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13日,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云龙同志作动员讲话,安排布置执法检查工作,会上,认真组织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听取州生态环保局局长邹春明同志受州政府委托对全州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州人大农环委通报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州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作表态发言、州级6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报告。
5月14至22日,检查组深入到文山市、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的6条河流、5个湖泊、6个水库、4个城镇水源地保护、4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点、4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点、4个污水处理厂、3个选矿水污染防治处理点开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在丘北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丘北县政府汇报,进行座谈交流,了解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长李云龙在充分肯定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完善州县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河流湖泊,特别是重要水源地的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五是高度重视并着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和“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
(李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