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作者 王在标)11月16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以副主任赵琼为组长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献血条例》自2012年颁布实施以来,文山州无偿献血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管理的新阶段,无偿献血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有法可依,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采供血服务体系和血液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得到有效保证。无偿献血实现团体献血与宣传献血各占临床用血的50%,献血人群结构从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三类重点人群逐步向普通人群拓展,无偿献血工作中心逐步从城市向农村延伸。2012年6月至2015年9月30日,全州无偿献血累计达7.46万余人次,无偿献血量达1476万余毫升,为临床提供血液近15万袋。
11月16日,赵琼一行首先听取了文山州政府副州长玉荣关于全州贯彻实施《献血条例》的情况汇报。然后分别赴文山市、砚山县进行检查,并委托马关、广南两县人大常委会对《献血条例》在本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全州贯彻实施《献血条例》的主要工作情况、《献血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修改和完善《献血条例》的建议等。
检查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委托检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走访、查阅卷宗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