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作者:彭录开)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文山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陈明山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11日至13日对全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实地查看了文山市追栗街镇干线至丫呼寨农村公路、红坎至八嘎农村公路,西畴县兴街镇兴隆牛塘子片区农村公路、蚌谷乡红坎至小锡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听取了文山和西畴两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有州政府分管领导,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国土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国沛对全州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陈明山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加快我州农村公路建设和抓好养护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工作建议:
一是州、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尤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方面,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是科学规划路网,严格按规划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实行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制的试点,在充分调动群众参建农村公路积极性的同时,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以及村民小组的作用,探索和推广对村道管护实行分段管护责任制的试点经验;
四是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政策、资金支持;
五是严格执法,依法管理,确保农村公路畅通安全。